
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,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主要包括:
1. 罚款金额在20元以下(含20元);
2. 如果不当场收缴罚款,事后难以执行的情况;
3. 在边远、水上、交通不便的地区,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,并且当事人提出当场缴纳的要求。
以上情形均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,确保了行政效率的同时,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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