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科取士中的“科”指的是科举考试的科目。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,通过设立不同的考试科目来选拔有才能的士人担任不同的官职。这些科目包括但不限于秀才、明经、进士、明法、书学、算学等。每个科目对应不同的能力和专长,如“德行”科注重品行修为,“言语”科选择善于辞令的人才,“政事”科选拔管理国家事务的人才,“文学”科则选取擅长文学的人。
科举制度具体是如何设立的?
科举制度在不同朝代有何变化?
为何科举制度能有效地选拔人才?